2021第二届全国⼤学⽣⽹络安全精英赛赛事介绍
2021第二届全国⼤学⽣⽹络安全精英赛,指导单位为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主办⽅为国家⽹络空间安全⼈才培养基地。⼤赛以普及知识、挖掘⼈才为⼰任,⾯向全国⼤学⽣普及信息安全意识、传播信息安全知识、挖掘信息安全⼈才。
本次比赛分为3个阶段,参赛学员均已个人赛形式参加比赛。第一阶段为全国线上初赛,主要考察学生的信息安全知识水平;第二阶段为全国线上复赛,主要考察学生网络安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第三阶段为全国线下总决赛;具体如下:
1.1.全国初赛
初赛主要考察学生信息安全知识水平,资格赛为线上答题形式。
☑ 比赛时间:7月1日-9月10日报名,9月13日-17日全国初赛
☑ 参赛资格:全国各类高、中等院校在校学生
☑ 比赛形式:初赛由各个参赛院校组织学生至大赛官网自主报名,由当地承办机构组织安排初赛时间。
☑ 比赛题型:初赛为50道单选题。
☑ 比赛内容:内容包含:信息安全概述、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信息安全基础技术、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操作系统安全防护技术、应用安全、移动智能终端安全防护、信息安全管理。
☑ 通过条件:满分100分,竞赛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1.2.全国复赛
全国复赛主要考察参赛选手网络安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 比赛时间:9月24日全国复赛
☑ 比赛形式:复赛为线上答题形式进行,参赛条件为初赛成绩达70分以上。
☑ 比赛题型:复赛为100道单选题,
☑ 比赛内容:信息安全支撑技术、物理与网络通信安全、计算机环境安全、软件安全开发。
☑ 通过条件:全国前100名通过参加线下总决赛
1.3.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为线下知识竞赛形式。
☑ 比赛时间:10月11日全国线下总决赛
☑ 比赛形式:决赛为线下知识答题赛,参赛条件为复赛全国成绩前100名。
☑ 比赛题型:总决赛为100道单选题,
☑ 比赛内容:信息安全支撑技术、物理与网络通信安全、计算机环境安全、软件安全开发等。
☑ 获奖条件:根据总决赛最终成绩排名,产生大学生网络安全竞赛金奖:10人;银奖:10人;铜奖:20人。
1.4.奖项设置
2021年第二届大学生网络安全竞赛共设奖金20万元。
金奖:10人,奖金10000元/人
银奖:10人,奖金5000元/人
铜奖:20人,奖金2500元/人
获得⼤赛⾦银铜牌的选⼿,可获得⼤赛协办单位腾讯安全、卓朗科技、 深信服等信息安全知名企业签约⼯作机会。
4. 大赛同期其他活动
本次大赛同期将进行一系列与相关的活动,主要活动如下:
1.1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精英赛校园大使招募
第二届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精英赛即将于2021年7月1日启动报名,9月网络安全周期间开赛。现在面向全国在校大学生招募校园大使。招募规则如下:
1.1.1.招募标准
具备⼀定的信息安全基础知识,擅长通过talkshow⼩段子、音乐创作、创意剪辑等各种才艺、方法传播信息安全知识、宣传网络安全精英赛的在校大学生。
1.1.2.招募平台
抖音APP
1.1.3.报名方式
1、开通抖音账号,并关注抖音官方号“网安精英赛”。
2、活动时间:2021年7月1日-2021年9月30日,10月11日公布获奖名单
3、拍摄与网络安全相关的短视频添加话题#网络安全精英赛#在抖音发布,并@网安精英赛 官方账号。
4、发动同学为自己的短视频点赞。
1.1.4.评选
大赛组委会邀请评委会评选作品,筛选出符合招募要求的作品,并按照点赞数排序,最终前十名入选的创作者将成为本届大学生网络安全精英赛校园大使。
1.1.5.公布
最终入选名单将在精英赛官网(https://www.nisp.org.cn/ds)公布。
1.1.6.表彰
成功当选校园大使的创作者,精英赛组委会将颁发聘书,并奖励华为 Mate 40E 手机一台(京东官方价4199元)。
1.2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精英赛答题接龙活动
校园大使招募活动同时,大赛组委会举办“网络安全精英赛·答题接龙”活动。
活动时间:2021年7月1日-2021年9月30日,10月11日公布获奖名单
参与在校大学生可登陆精英赛官网(https://www.nisp.org.cn/ds)学习网络安全辅导课程,并练习模拟题。
在抖音APP上传短视频,内容为回答一道网络安全模拟题,指定同学接龙。并以“大学生网络安全精英赛,你也来答题吧~”结尾。@网安精英赛 官方账号,参与抽奖。
奖品为华为WATCH GT 2 Pro 智能手表,共十个获奖名额(京东官网价2388元)。
发表时间: 2023-08-31 10:39:46
作者: NISP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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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动态
境内立法
2023年7月,境内发布及生效的数据合规相关法规文件共15条,包括部门规章4条,地方政府规章1条,地方司法文件1条,地方规范性文件9条。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于2023年7月10日颁布,共五章24条,涵盖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技术发展与治理、服务规范、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该办法旨在规范人工智能服务管理行为,保障数据安全。
(一)部门规章
1、《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或草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3年07月07日/2023年07月07日
2、《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尚未生效)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3年07月10日/2023年08月15日
3、《铁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或草案)国家铁路局/2023年07月18日/2023年07月18日
4、《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或草案)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07月24日/2023年07月24日
(二)地方文件
(三)标准指南
2023年7月,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发布了关于征求《信息安全技术安全运维系统技术规范》与《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产品互联互通框架》等两项国家标准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
境外法规
2023年7月,境外主要国家和地区发布和生效的与数据合规相关的法律法规共3条,其中重要的是越南《个人数据保护法》正式生效以及美国《俄勒冈州消费者数据隐私法案》颁布。个人数据保护成为立法焦点。
执法动态
(一)月度监管通报梳理
2023年7月监管通报主要包含典型案例、专项整治、监管动态以及APP通报等四种类型。
典型案例
上海市信息通信业发布《数字化转型创新案例系列宣传——5G创新应用第二期5G快线》,以专题形式介绍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新型业务上的创新应用案例,持续推动5G场景规模化应用;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精准区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相关犯罪》,就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适用作出规定,对于司法实践具有积极的指引作用。
专项整治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扎实推进“浙里固源”专项行动,聚焦网络基础资源数据的系统化、规范化、精准化,进一步提升网络基础资源合规性和互联网基础资源常态化监管效能;黑龙江省公安厅部署推进“净网2023”专项行动全链条全平台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积极构建打击治理网络违法犯罪生态一体化工作格局;湖南省常德市开展网络“扫黄打非”和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专项行动,有效净化网络空间;天津启动“清朗·2023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推动网络生态持续向好,营造更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监管动态
湖北省、福建省、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地区的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纷纷发布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指引,进一步指导和帮助当地个人信息处理者规范、有序备案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北京市电信和互联网行业各通信网络单元的安全管理,提升行业网络安全整体防护水平,保障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稳定、畅通。
APP通报
7月份共通报了124款APP,通报机构主要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地方通信管理局。当前APP通报数量排名前四的通报机构是工业和信息化部(30款)、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22款)、浙江省通信管理局(17款)、上海市通信管理局(16款)、广东省通信管理局(12款)(如下图所示)
其中,涉及通报问题大类的数量分布前三名的分别是:违规收集个人信息;APP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违规使用个人信息,从中可以看出APP违规收集个人信息问题突出;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等行为都在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范围内。
七月份通报的APP前5名为:实用工具类(17款)、学习教育类(15款)、网上购物类(11款)、网络游戏类(11款)、本地生活类(10款)。各监管机构要求违规APP开发运营者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视情采取二次通报、下架、行政处罚等措施。
(二)月度行政处罚梳理
2023年7月,数据合规相关的行政处罚执法主要集中在网络运行安全、网络内容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就网络运行安全而言,一些公司因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包括未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未指定网络安全负责人,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被处罚机关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等处罚措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主要打击非法获取、出售及提供个人信息等行为,涉案违法者主要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拘留等等处罚。在网络内容安全方面,主要针对违法散布虚假信息、未遵守信息内容审查义务所导致的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涉案违法者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精选处罚案例:
司法动态
刑事案例梳理
案例一:张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审理法院: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案 号: (2023)沪0151刑初131号
案 由: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裁判日期: 2023年07月04日
(一)基本案情 2021年6月至7月许,被告人张某在明知相关银行账户等可能用于信息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为其在网络上结识的“玛莎拉蒂”介绍王某欢、曾某、王某豪、吴某天、黄某远等多人有偿提供银行账户等信息,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经查明,上述人员有偿提供的涉案银行卡及绑定的手机卡30余套,接收多名上游电信诈骗犯罪被害人钱款,非正常进账资金达人民币3000余万元。
(二)裁判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三)裁判要旨 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银行卡等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案例二:王某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审理法院: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案 号: (2023)沪0107刑初620号
案 由: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裁判日期: 2023年07月11日
(一)基本案情 2023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王某奎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可能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将名下尾号7799的中国银行卡、尾号7367的招商银行卡、尾号8127的上海银行卡、尾号9374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尾号4337的中国建设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经查,上述5张银行卡被用于转移金某、郑某等人被电信网络诈骗资金人民币4万余元,总入账金额10万余元。
(二)裁判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奎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被告人王某奎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二、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扣押在案的钱款依法发还金某等七人。
(三)裁判要旨 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应予处罚。
民事案例梳理
案例一:温某赛与北京A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案 号: (2023)京04民终419号
案 由: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裁判日期: 2023年07月04日
(一)基本案情 2021年7月19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84号判决,认为原告温某赛针对案外人张某的涉案言论是否由温某赛通过微博账号发布的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因此应当推定这一事实不存在。同时认为温某赛在重新找回密码登录涉案微博账户后,并未对涉案言论进行删除处理,认定温某赛对其找回密码到涉案言论删除期间的损害结果具有过错,故应当承担对张某的侵权责任。2021年8月10日,温某赛向张某转账6000元,附言“微博被盗案,法院判赔金额”。温某赛提交《微博服务使用协议》和《微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证明被告微梦公司对涉案账号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认为温某赛遭受损失系微梦公司不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违约行为所致。原告不满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温某赛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裁判要旨 行为人主张的损失系法院判决其承担的损害赔偿金,其原因在于自己找回微博账号后未及时删除侵权言论,即因为其未尽到账号管理人应尽的审慎义务而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该损失与互联网平台是否尽到通知义务,并无必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