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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二届全国⼤学⽣⽹络安全精英赛赛事介绍
2021第二届全国⼤学⽣⽹络安全精英赛,指导单位为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主办⽅为国家⽹络空间安全⼈才培养基地。⼤赛以普及知识、挖掘⼈才为⼰任,⾯向全国⼤学⽣普及信息安全意识、传播信息安全知识、挖掘信息安全⼈才。
本次比赛分为3个阶段,参赛学员均已个人赛形式参加比赛。第一阶段为全国线上初赛,主要考察学生的信息安全知识水平;第二阶段为全国线上复赛,主要考察学生网络安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第三阶段为全国线下总决赛;具体如下:
1.1.全国初赛
初赛主要考察学生信息安全知识水平,资格赛为线上答题形式。
☑ 比赛时间:7月1日-9月10日报名,9月13日-17日全国初赛
☑ 参赛资格:全国各类高、中等院校在校学生
☑ 比赛形式:初赛由各个参赛院校组织学生至大赛官网自主报名,由当地承办机构组织安排初赛时间。
☑ 比赛题型:初赛为50道单选题。
☑ 比赛内容:内容包含:信息安全概述、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信息安全基础技术、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操作系统安全防护技术、应用安全、移动智能终端安全防护、信息安全管理。
☑ 通过条件:满分100分,竞赛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1.2.全国复赛
全国复赛主要考察参赛选手网络安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 比赛时间:9月24日全国复赛
☑ 比赛形式:复赛为线上答题形式进行,参赛条件为初赛成绩达70分以上。
☑ 比赛题型:复赛为100道单选题,
☑ 比赛内容:信息安全支撑技术、物理与网络通信安全、计算机环境安全、软件安全开发。
☑ 通过条件:全国前100名通过参加线下总决赛
1.3.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为线下知识竞赛形式。
☑ 比赛时间:10月11日全国线下总决赛
☑ 比赛形式:决赛为线下知识答题赛,参赛条件为复赛全国成绩前100名。
☑ 比赛题型:总决赛为100道单选题,
☑ 比赛内容:信息安全支撑技术、物理与网络通信安全、计算机环境安全、软件安全开发等。
☑ 获奖条件:根据总决赛最终成绩排名,产生大学生网络安全竞赛金奖:10人;银奖:10人;铜奖:20人。
1.4.奖项设置
2021年第二届大学生网络安全竞赛共设奖金20万元。
金奖:10人,奖金10000元/人
银奖:10人,奖金5000元/人
铜奖:20人,奖金2500元/人
获得⼤赛⾦银铜牌的选⼿,可获得⼤赛协办单位腾讯安全、卓朗科技、 深信服等信息安全知名企业签约⼯作机会。
4. 大赛同期其他活动
本次大赛同期将进行一系列与相关的活动,主要活动如下:
1.1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精英赛校园大使招募
第二届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精英赛即将于2021年7月1日启动报名,9月网络安全周期间开赛。现在面向全国在校大学生招募校园大使。招募规则如下:
1.1.1.招募标准
具备⼀定的信息安全基础知识,擅长通过talkshow⼩段子、音乐创作、创意剪辑等各种才艺、方法传播信息安全知识、宣传网络安全精英赛的在校大学生。
1.1.2.招募平台
抖音APP
1.1.3.报名方式
1、开通抖音账号,并关注抖音官方号“网安精英赛”。
2、活动时间:2021年7月1日-2021年9月30日,10月11日公布获奖名单
3、拍摄与网络安全相关的短视频添加话题#网络安全精英赛#在抖音发布,并@网安精英赛 官方账号。
4、发动同学为自己的短视频点赞。
1.1.4.评选
大赛组委会邀请评委会评选作品,筛选出符合招募要求的作品,并按照点赞数排序,最终前十名入选的创作者将成为本届大学生网络安全精英赛校园大使。
1.1.5.公布
最终入选名单将在精英赛官网(https://www.nisp.org.cn/ds)公布。
1.1.6.表彰
成功当选校园大使的创作者,精英赛组委会将颁发聘书,并奖励华为 Mate 40E 手机一台(京东官方价4199元)。
1.2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精英赛答题接龙活动
校园大使招募活动同时,大赛组委会举办“网络安全精英赛·答题接龙”活动。
活动时间:2021年7月1日-2021年9月30日,10月11日公布获奖名单
参与在校大学生可登陆精英赛官网(https://www.nisp.org.cn/ds)学习网络安全辅导课程,并练习模拟题。
在抖音APP上传短视频,内容为回答一道网络安全模拟题,指定同学接龙。并以“大学生网络安全精英赛,你也来答题吧~”结尾。@网安精英赛 官方账号,参与抽奖。
奖品为华为WATCH GT 2 Pro 智能手表,共十个获奖名额(京东官网价2388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网络安全工作指导原则,增加促进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的内容,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衔接,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法律责任制度,扩大域外适用情形,为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建设网络强国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我们要充分认识网络安全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修改的主要内容,推动形成保障法律实施的强大合力,切实以法治力量护航国家网络安全。
充分认识网络安全法修改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和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对我国网络安全工作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此次网络安全法修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积极适应网络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回应管网治网实践需要,加强与网络领域立法衔接协调,对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网、筑牢国家网络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网络安全法的修改,有利于深入落实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加强网络安全体制建设”等重要任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也提出“加强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这就要求我们把网络法律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聚焦防风险保安全,不断夯实高水平网络安全的法治根基,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筑牢安全底座。此次修法过程中,中央网信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企业、行业组织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正是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网络治理急难愁盼上升为制度举措的有力体现。
网络安全法的修改,有利于更好地应对网络安全风险挑战。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日新月异,颠覆性技术加速创新迭代,网络应用更加普及,日益融入社会生产生活。与此同时,网络安全形势持续变化,网络安全风险进一步凸显,网络攻击窃密的频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的广度、供应链安全风险的烈度、数据安全风险的深度不断增加。网络安全已成为最复杂、最现实、最严峻的非传统安全挑战之一。这就要求我们加快推进国家网络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保障网络强国建设。本次修法聚焦突出问题,回应现实关切,重点明确支持人工智能发展的措施和安全规定,优化网络安全法律责任,有助于积极应对网络安全风险挑战。
网络安全法的修改,有利于深化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治网之利器,网络法律制度建设是依法治网的基础。我国持续推进网络领域相关立法,努力建设更加完备的网络法律规范体系。网络安全法构建了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网络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基础制度,自2017年6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护各方主体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加大了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权益的保障力度。本次修法坚持体系化衔接,加强与相关法律有机衔接,增强了网络领域立法的整体性、协同性,既为依法管网治网提供了法律支撑,又为依法办网上网用网提供了法律遵循,对于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意义深远。
准确把握网络安全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此次网络安全法修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原则,主要修改内容有:
充实网络安全工作指导原则,增加促进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的内容。明确网络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完善支持人工智能发展的措施,明确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训练数据资源、算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和健康发展。同时,提出国家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完善网络运行安全法律责任制度。结合实践中危害网络安全后果情况,对造成大量数据泄露、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丧失局部功能等严重情形,以及造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丧失主要功能等特别严重情形,参照相关法律规定,提高罚款幅度。新增对销售或者提供未经安全认证、安全检测或者安全认证不合格、安全检测不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行为的法律责任。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完善处置处罚措施。
强化网络信息安全法律责任制度。结合近年来网络信息内容违法行为执法实践,对网络运营者发现网络违法信息未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等行为或者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网络违法信息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的行为,完善处置处罚措施;对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特别严重后果的违法情形,加大处罚力度。
加强与相关法律的有机衔接。明确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了违法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法律责任,《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也对网络数据安全法律责任进行了完善,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明确相关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同时,完善对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情形的处罚规定。
明确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规定。此次修改,坚持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根据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增加衔接性规定,明确违反本法规定,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情形的,依照其规定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切实保障网络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扩大域外适用情形。明确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可以决定对该机构、组织、个人采取冻结财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切实筑牢网络安全的法治屏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新任务新要求,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为契机,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以网络法治新成效保障网络强国建设。
强化网信系统学法用法。切实将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网络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组织学习主要制度内容,指导督促全国网信系统做好精准贯彻实施,准确理解适用相关制度,不断提升依法管网治网能力水平。持续深化网信法治政府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及时修改完善配套制度。
提升依法管网治网效能。中央网信办将进一步指导地方网信部门依法开展网络信息内容以及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执法,持续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安全问题治理力度,持续提升网络监管执法震慑力。结合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关于法律责任制度调整和《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等规定,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网络执法。
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协同。强化网络立法、网络执法、网络普法等的跨部门、跨领域协作推进,深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并以此为契机,协同建设更加完备的网络法律规范体系、更加高效的网络法治实施体系、更加严密的网络法治监督体系、更加有力的网络法治保障体系,提升网络法治工作合力。
督促指导网信企业依法运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和送法进企业,加大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力度,重点面向网络运营者宣传解读法律制度和依法治网工作要求,宣传普及法律义务,促进依法运营,明确网络安全底线红线。
提升全社会网络法治意识和素养。坚持共建共创共享,聚焦网络安全法修改内容,丰富传播方式、用好各类载体,面向广大网民广泛宣传完善网络安全法律制度的重要意义,提升人民群众网络法治素养,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共同建设更好造福人民的法治化网络空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网络安全工作指导原则,增加促进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的内容,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衔接,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法律责任制度,扩大域外适用情形,为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建设网络强国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我们要充分认识网络安全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修改的主要内容,推动形成保障法律实施的强大合力,切实以法治力量护航国家网络安全。
充分认识网络安全法修改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和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对我国网络安全工作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此次网络安全法修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积极适应网络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回应管网治网实践需要,加强与网络领域立法衔接协调,对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网、筑牢国家网络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网络安全法的修改,有利于深入落实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加强网络安全体制建设”等重要任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也提出“加强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这就要求我们把网络法律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聚焦防风险保安全,不断夯实高水平网络安全的法治根基,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筑牢安全底座。此次修法过程中,中央网信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企业、行业组织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正是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网络治理急难愁盼上升为制度举措的有力体现。
网络安全法的修改,有利于更好地应对网络安全风险挑战。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日新月异,颠覆性技术加速创新迭代,网络应用更加普及,日益融入社会生产生活。与此同时,网络安全形势持续变化,网络安全风险进一步凸显,网络攻击窃密的频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的广度、供应链安全风险的烈度、数据安全风险的深度不断增加。网络安全已成为最复杂、最现实、最严峻的非传统安全挑战之一。这就要求我们加快推进国家网络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保障网络强国建设。本次修法聚焦突出问题,回应现实关切,重点明确支持人工智能发展的措施和安全规定,优化网络安全法律责任,有助于积极应对网络安全风险挑战。
网络安全法的修改,有利于深化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治网之利器,网络法律制度建设是依法治网的基础。我国持续推进网络领域相关立法,努力建设更加完备的网络法律规范体系。网络安全法构建了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网络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基础制度,自2017年6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护各方主体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加大了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权益的保障力度。本次修法坚持体系化衔接,加强与相关法律有机衔接,增强了网络领域立法的整体性、协同性,既为依法管网治网提供了法律支撑,又为依法办网上网用网提供了法律遵循,对于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意义深远。
准确把握网络安全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此次网络安全法修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原则,主要修改内容有:
充实网络安全工作指导原则,增加促进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的内容。明确网络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完善支持人工智能发展的措施,明确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训练数据资源、算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和健康发展。同时,提出国家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完善网络运行安全法律责任制度。结合实践中危害网络安全后果情况,对造成大量数据泄露、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丧失局部功能等严重情形,以及造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丧失主要功能等特别严重情形,参照相关法律规定,提高罚款幅度。新增对销售或者提供未经安全认证、安全检测或者安全认证不合格、安全检测不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行为的法律责任。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完善处置处罚措施。
强化网络信息安全法律责任制度。结合近年来网络信息内容违法行为执法实践,对网络运营者发现网络违法信息未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等行为或者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网络违法信息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的行为,完善处置处罚措施;对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特别严重后果的违法情形,加大处罚力度。
加强与相关法律的有机衔接。明确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了违法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法律责任,《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也对网络数据安全法律责任进行了完善,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明确相关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同时,完善对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情形的处罚规定。
明确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规定。此次修改,坚持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根据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增加衔接性规定,明确违反本法规定,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情形的,依照其规定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切实保障网络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扩大域外适用情形。明确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可以决定对该机构、组织、个人采取冻结财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切实筑牢网络安全的法治屏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新任务新要求,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为契机,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以网络法治新成效保障网络强国建设。
强化网信系统学法用法。切实将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网络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组织学习主要制度内容,指导督促全国网信系统做好精准贯彻实施,准确理解适用相关制度,不断提升依法管网治网能力水平。持续深化网信法治政府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及时修改完善配套制度。
提升依法管网治网效能。中央网信办将进一步指导地方网信部门依法开展网络信息内容以及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执法,持续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安全问题治理力度,持续提升网络监管执法震慑力。结合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关于法律责任制度调整和《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等规定,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网络执法。
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协同。强化网络立法、网络执法、网络普法等的跨部门、跨领域协作推进,深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并以此为契机,协同建设更加完备的网络法律规范体系、更加高效的网络法治实施体系、更加严密的网络法治监督体系、更加有力的网络法治保障体系,提升网络法治工作合力。
督促指导网信企业依法运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和送法进企业,加大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力度,重点面向网络运营者宣传解读法律制度和依法治网工作要求,宣传普及法律义务,促进依法运营,明确网络安全底线红线。
提升全社会网络法治意识和素养。坚持共建共创共享,聚焦网络安全法修改内容,丰富传播方式、用好各类载体,面向广大网民广泛宣传完善网络安全法律制度的重要意义,提升人民群众网络法治素养,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共同建设更好造福人民的法治化网络空间。